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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与考试的社会信誉具有决定性作用。监考具有四项功能。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执考。监考的
第一要义是执考,即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组织本场的考场布置、桌椅的清理与摆放、座号
的张贴、卫生的打扫和维护,负责本场试卷的领取、发放、清点、回收与封装等。二是监管。就
是按照考试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在考
试过程中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预防并制止考生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实事求是地记录考
场情况和各种违纪作弊行为,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考场环境。三是服务。监考工作也
是服务,即要尊重考生,关爱考生,为考生排忧解难,包括为身体不舒服的考生送医送药
为考生提供意外损坏或丢失的考试用品,如钢笔、铅笔、圆规、墨水等。同时还要为一些特殊
考生提供特殊照顾,如残疾考生等。四是教育。监考的教育功能是指专项教育,即开展考风
考纪教育,如组织考生学习考试管理法规,包括《考生须知》

《考场管理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等,增强考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帮助考生避免无意识犯规,有效
维护考场秩序和纪律。
  监考工作具有四种属性。首先是程序性。监考是考试的施考过程。施考是考试的具体体现
和主要程序。没有施考过程也就无所谓考试。因此,监考是考试的程序性过程。其次是执法性。
监考具有监管功能,即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维护考场秩序、监督考试纪律的执行和落
实。因此,监考实质上具有执法性。这一属性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表现最为突出。其三是规范性。
监考无论是履行执考功能还是履行监管功能,都要讲究规范,要语言规范、举止规范、操作
规范。其四是服务性。监考要关爱考生,为考生服务,这是监考的本职要求。
  综上所述,监考的内容较多、任务繁重,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考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如核查身份,发放、回收和清点试卷、答题卡,维持考场秩序等,又要履行监管所赋予的维
护考场秩序、坚守公平公正原则的神圣使命,还要对考生开展专项教育、提供必要的服务。因
此,规范而细致的工作,使监考成为了一项繁重而紧张的特殊劳动。
  

2.监考员。所谓监考员,就是在施考过程承担具体监考任务的人员。监考员是教育考试

的执考者,也是考试纪律的监管者,还是考风考纪的监督者和教育者。也就是说,监考员在
监考工作中,要承担起执考、监管、服务和教育四项职责。因此,监考员的选聘需要有一定的
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监考员的素质、工作责任感和对监考业务的熟练程度,决定着教育考
试监考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