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7718-94。标准中规定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
⑴、食品名称
⑵、配料表
⑶、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⑷、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⑸、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和贮藏指南
⑹、质量(品质)等级
⑺、产品标准号
⑻、特殊标注内容
3、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标准
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对绿色食品具有保护和监控作用。防伪标签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使用的
专用性、价格的合理性,标签类型多样,可以满足不同的产品的包装。标准规定:
⑴、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必须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
⑵、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只能使用在同一编号的绿色食品产品上。非绿色食品或与绿色食
品防伪标签编号不一致的绿色食品产品不得使用该标签;
⑶、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应贴于食品标签或其包装正面的显著位置,不得掩盖原有绿标、
编号等绿色食品的整体形象;
⑷、企业同一种产品贴用防伪标签的位置及外包装箱封箱用的大型标签的位置应固定,不得
随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