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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代理人是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行使权利

,但不可否认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代理人也具有

自己的利益诉求。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权益

(财富)增加,而代理人则要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收入、职务消费和较小的工作压力等),不同的目的会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委托代理关系
中委托人是根据明示或隐含的契约给予代理人以委托工作的报酬

,但是契约的设计的报酬制

度是否能够满足和优化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诉求则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关键点了。换句话

,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将是委托代理关

系的核心问题。

 

  近年来

,对企业所有权的研究认为:在现代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和上市企业中,由于作为

委托人的股东通常人数众多且过于分散

,从而使他们很难有效参与公司管理决策,而作为代理

人的公司管理层实际上通过专业技能和专职工作从而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所以美国耶鲁大
学法学院教授亨利

.汉斯曼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人―股东享有的是名义控制权和名义

索取权

,而代理人―公司管理层则享有实际的企业控制权和有效的企业剩余索取权。 

  二、美国金融高管薪酬机制和金融危机的关系

 

  高管薪酬问题在美国最为突出

,所以我们以美国为例运用外部性和委托―代理理论来分

析金融高管的薪酬问题。美国公司股权结构的理念基础是分散

.因此,美国公司呈现出以高度

分散为特征的股权结构

,并在分散的股权结构基础上形成公司治理模式。尤其是最近十年来,

美国绝大部分金融公司通过上市而形成公众化

,股东非常分散,对公司缺乏实际的控制;而与

之相对应的则是管理层掌握了公司实际的企业控制权。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

,委托人(即股东)

与代理人

(管理层)的最终目标函数是不一致的。对委托人来说,其对公司的利润具有占有权,

其利益最大化可以简化为公司利润最大化。而公司管理层只是公司资产的控制运营者

,其收

益不等于公司盈利。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实现途径不一致

,自然衍生出所有人和控制

权人激励不相容的问题。而这种利益冲突在股东分散而管理层控制力强的金融机构就更加突
出了。以传统的华尔街薪酬模式为例

,一般底薪低而奖金高,鼓励高风险高回报的模式。比如前

雷曼兄弟

CEO 富尔德的基本工资只有 75 万美元,但他的奖金部分(现金+期权)通常高达数千

万美元

;前贝尔斯登 CEO Jimmy Cayne 在 2006 年的基本工资为 25 万美元,但当年的奖金总额

却高达

3360 万美元。管理层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自然会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事高风

险业务以获取高收益。而在相当的金融机构中

(如基金、投行等)的部分产品是属于代客理财

,即风险由客户承担,金融机构收取管理费和超额利润分成,于是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冒险

行为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

,其冒险成本由客户承担,而自己则可分享冒险成功的收获。即或是

在金融机构从事自营业务时

,其动用的大量金融资产也是属于股东权益或他方权益(公司负

债等

),那么我们同样可以发现负外部性的存在,区分仅在于冒险成本不是由客户承担而是由

股东或他方承担。这样

,经营层的冒险显性成本基本不用自己承担(但有隐性的市场声誉成本),

但却能分享冒险收益

,这种成本收益的核比将对理性的经济人产生激励,所以金融机构的经营

层会有驱动力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而在美国

,由于资产证券化的流行,不同行业的关联

度很高。通过资产证券化

,房地产、银行、保险、基金、债券等不同行业和机构被紧密的连接在

一起

,形成了关系复杂、涉及广泛的系统性链条。而组成这个链条的各个机构的经营层都具有

从事高风险高收益的激励

,虽然机构个体也有风险控制机制,但多个环节累加在一起则形成了

聚集风险、一损俱损的多米诺式的系统性金融危机。

 

  长期以来

,曾经有理论认为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因为利益攸关,会采取尽职的方式监督代理

人的行为

,会对代理人过度的冒险行为形成有效的抑制。诚然,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因为有资产

的投入

,其决策行为的成本收益核比自然与经营层不同,其对风险后果将承担所有者权益范围

内的责任

,因此股东相对经营层而言应该具有较低的风险偏好。但金融机构通常其自有资本

比例是比较低的

,以状况较好的商业银行为例,通常其资产数额都在自有资本十倍以上。即在

杠杆作用下

,股东对于金融风险而引发的损失仅以其在金融机构的所有者权益为限,超过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