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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2001 年的江苏省通州“标会”风暴,涉及金额 3-5 亿元左右,席卷

了超过

60%的家庭,使当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遭受严重的影响; 2004 年福建福安市发

“合会”大规模倒会,涉及会款 7-8 亿元。而个别地区的民间借贷甚至对正规金融机构产生

了挤出效应,干扰了国家金融的稳定运行和审慎监管。

 

  从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的角度看,国家长期实行

“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发

展战略所导致的制度抑制的积累,使得农村金融发展面临严峻的外部约束,加剧了农村金
融风险的积聚与扩散。农业和农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

“弱质”产业和“弱势”领域,自身资金的

积累能力不足,又难以形成有效的资金吸纳能力,因此,加大金融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
度,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然而,在

“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差别的

扩大,弱化了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根基,并进一步增大了农村金融的脆弱性,从而导致了
正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资金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

(章齐、刘明兴、陶然和

Vineent,Yiu Por Chen,2003)。1990 年-2003 年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 15.2%,人均 GDP 增
长 了

4 倍 多 , 而 农 民 收 入 仅 仅 增 长 了 2 . 82 倍 , 尤 其 是 1997 年 以 后 年 均 增 长 只 有

3.85%,远低于同期经济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 2098 元扩
大到

5850 元,由 80 年代初期的 1.8:1,90 年代中期的 2.2:1,扩大到 2003 年的

3.2:1,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实际收入差距可能为 5-6:1。金融机构在收
益预期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向城市经济主体注入资金是符合经营规则的理性行为选择,这
就使农村居民获得正规信贷投入的难度和成本加大,甚至超过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并进
而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功能。

2003 年农业银行

全部贷款只有

10%投向了农村,在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前,这个比例是 98%(温涛、冉光

和、熊德平,

2005);在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农村信用社为了自己脱困,也开始进

行规模经营,撤并集中,基层业务代办点大量撤并、人员清退,决策权限上收

(何广文,

1999,张杰,2003),业务非农化;农村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其近 8000 亿元
存款中

60%以上来自农村,估计导致净流出农村资金在 6000 亿元以上(林毅夫,2003;何

广文,

2002;张杰,2003)。在农村正规金融的另一重要领域――农业保险方面,中国每年

约有

0.4-0.5 亿公顷农作物受灾,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 1/3 左右,成灾面积占受灾

面积的比重在

40%以上,但全国农业保险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总额的比重却由 1992

年的

3.6%下降到 2002 年的 0.6%。由于缺乏相应政府补贴等政策支持,加之农业保险的

高赔付率,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

2002 年,中国农业保险收入仅占

农业增加值比重的

0.043%,平均每个农民缴纳的农业保险费为 2.6 元,获得的农业保

险赔付款仅

1.8 元,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张红宇,2003)。

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十余年,上市企业已逾千家,而

“农业板块”企业尚不足 40 家,中国农

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数占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比重不足

3%,投资额还不足 2%。除此之外,

农村金融发展还承受着区域金融发展失衡以及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所导致的各种顽疾。林林
总总,显示出

“二元结构”下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已经受到严重危害,农村金融自身的脆弱

性在不断加剧。如果在这些外部环境压力的作用下,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形成相互制约
的恶性循环,那么农村金融的体制性风险将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经济的安全运行将难以
保障。

 

  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在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入世后面对经济全球化、金融
一体化,以及中央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解决

“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对中

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因此,加强农村
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明确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摆正农村金融风险控制
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农村金融风险的真正有效控制,对当前深
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