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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根据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及对初始治疗措施的反应,在原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哮
喘急性发作的医院治疗流程见

[附件 1)。

    如哮喘急性发作经合理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和糖皮质激素等哮喘缓解药物治疗后,仍有严
重或进行性呼吸困难者,称为哮喘危重状态

(哮喘持续状态)。如支气管阻塞未及时得到缓解,

可迅速发展为呼吸衰竭,直接威胁生命,此时称之为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

(1ife threatening 

asthma)。对任何危重哮喘患儿应置于良好的医疗环境中,供氧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 0.92~
0.95 以上,进行心肺监护,监测血气分析和通气功能,对未作气管插管者,禁用镇静剂。
1.吸入速效 β2 受体激动剂:使用氧驱动(氧气流量 6~8L/min)或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第
1 小时可每 20 分钟 1 次,以后根据病情每 1~4 小时重复吸入治疗;药物剂量:每次吸入沙
丁胺醇

2.5~5mg 或特布他林(Terbutalin)5~10mg。如无雾化吸人器,可使用压力型定量气雾

(pMDI)经储雾罐吸药,每次单剂喷药,连用 4~10 喷,用药间隔与雾化吸入方法相同。

    如无条件使用吸入型速效 β2 受体激动剂,可使用肾上腺素皮下注射,但应加强临床观察,
预防心血管等不良反应的发生。药物剂量:每次皮下注射

1:1000 肾上腺素 0.01ml/kg,最大

剂量不超过

0.3ml。必要时可每 20 分钟 1 次,但不可超过 3 次。

    经吸入速效 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无效者,可能需要静脉应用 β2 受体激动剂。药物剂量:沙
丁胺醇

15μg/kg 缓慢静脉注射,持续 10min 以上;病情严重需静脉维持滴注时剂量为 1~

2μg/(kg•min)[≤5μg/(kg•min)]。静脉应用 β2 受体激动剂时容易出现心律失常和低钾血症等严
重不良反应,使用时要严格掌握指征及剂量,并作必要的心电图、血气及电解质等监护。
2.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童重症哮喘发作的一线药物,早期使用可以
减轻疾病的严重度,给药后

3~4 h 即可显示明显的疗效。药物剂量:口服泼尼松 1~2mg/

(kg•d)。重症患儿可静脉注射琥珀酸氢化可的松 5~10mg/(kg•次),或甲泼尼龙 1~2mg/(kg•

),根据病情可间隔 4~8h 重复使用。

    大剂量 ICS 对儿童哮喘发作的治疗有一定帮助,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 1mg/次,每
6~8 小时用 1 次。但病情严重时不能以吸人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3.抗胆碱药:是儿童危重哮喘联合治疗的组成部分,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确立,对
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反应不佳的重症者应尽早联合使用。药物剂量:异丙托溴铵每次 250~
500μg,加入 β2 受体激动剂溶液作雾化吸入,间隔时间同吸入 β2 受体激动剂。
4.氨茶碱:静脉滴注氨茶碱可作为儿童危重哮喘附加治疗的选择。药物剂量:负荷量 4~
6mg/kg(≤250mg),缓慢静脉滴注 20~30 min,继之根据年龄持续滴注维持剂量 0.7~1 mg/
(kg•h),如已用口服氨茶碱者,直接使用维持剂量持续静脉滴注。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方法,

6~8 小时缓慢静脉滴注 4~6mg/kg。

5.硫酸镁:有助于危重哮喘症状的缓解,安全性良好。药物剂量:25~40mg/(kg•d)(≤2 g/
d),分 1~2 次,加入 10%葡萄糖溶液 20ml 缓慢静脉滴注(20min 以上),酌情使用 1~3 d。
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面色潮红、恶心等,通常在药物输注时发生。如过量可静注

10%葡萄糖

酸钙拮抗。
    儿童哮喘危重状态经氧疗、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β2 受体激动剂等治疗后病情继续恶化者,
应及时给予辅助机械通气治疗。
五、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 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
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哮
喘发作症状。
3.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如使用最低有效维持量的 ICS 等。
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 ICS 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 3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