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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等等

,是因为政府对储户的存款采取了隐性的保险。但随着市场透明度

的逐渐提升

,政府的隐性保险越来越难以实行,存款者的利益就越来越受到威胁。另外,由于宏

观经济波动具有很强的周期性

,当经济处于低谷之时,整个社会的经济信用受到大众的质疑,

银行等吸收存款机构会面临很大的挤兑压力。这时

,资金实力较弱,或者周转资金不足的银行

和金融机构便面临着破产的威胁。存款保险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存款者的利益免遭上述
两种风险的影响。一方面

,存款保险机构有权对其所受保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财产的使用进行

监控

,提出风险提示;另一方面,一旦市场出现挤兑,存款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背后带有政府性

质的或自身不断积累的大量资金

,对出现挤兑的投保银行和投保存款按照协定进行偿付,避免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倒闭对存款者造成的沉重打击。

 

    2.减轻政府在银行倒闭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如前所述,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
解银行和金融机构面临的挤兑问题

,但它不可能彻底避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破产。如果

没有存款保险制度

,一家超大型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倒闭,将有可能引起整个社会的动荡。对此,

政府必须全盘买单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为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政府必须拿出大笔的资金,其

来源不外乎于纳税人的税金和开动印钞机所增发的钞票

,这会使政府的财政、货币职能混乱

不堪

,难以招架。通过设立存款保险,破产金融机构巨额债务的偿付工作很大程度上会从政府

转移至存款保险机构

,大大减轻政府的压力。 

    3.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因为存款保险机构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承担保证支付
的责任

,其必然会认真地履行其职责,对投保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以

确保各银行合规、稳健的经营。由于其着重于事前防范而不是事后处理

,因此可作为一国中央

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补充手段和重要的信息来源

,从而有助于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存款保险的制度缺陷 
    1.存款保险的逆向选择。如同所有的保险一样,存款保险也存在着逆向选择的问题。在某一
既定的费率水平下

,经营能力较差的银行可能会接受这一费率,积极参保;而经营能力较强的

 

    行由于能够抵抗更大的风险,可能不会接受这一费率,拒绝参保。由于参保的银行和其他金
融机构的经营能力越来越差

,赔偿概率越来越大,存款保险公司便会进一步提高费率,形成一

个恶性的循环

,这便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保险公司的保费赔偿支出明显

加大

,其经营风险大大提高。 

    2.存款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比逆向选择更为糟糕的是这一制度带来的道德风险。吸收存
款的金融机构通过进行存款保险

,可以转移其存款的经营风险,但也提高了其经营成本(交纳

保费

)。在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参保机构会将存款投放到风险更大的渠道,如股权

投资等

,以期获得高额利润来扩大收入和弥补由于参加存款保险带来的经营成本的提高。这

就加大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存款损失的可能性

,也使得存款保险公司不得不面对更高

的理赔率。

 

    3.存款者的监督作用弱化。在采取存款保险制度之前,尽管存款者很难直接监督和参与银行
对其存款的运用决策

,但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失误面前,存款者也可以采取类似

股票投资中

“用脚投票”的措施。如若存款所在金融机构经营不善,存款者可以提前取出存款

转投他行或转作他用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吸收存款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促使其提高经

营效率。采取存款保险之后

,存款保险行会加强对存款机构的监督,存款者出于对存款保险行

的信任

,不再发挥

“用脚投票”的主动监督。但存款经营机构和存款保险行之间的监督远不及

存款者的监督那样直接

,这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又弱化了存款者对经营存款的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

 

    四、消除存款保险负面作用的政策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存款保险制度确实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存款和整个金融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