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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的要求,对会员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日常结算
第二十二条 交易所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第二十三条 结算会员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第二十四条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所在地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称为专用资金账户。
交易所与结算会员之间期货业务资金的往来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第二十五条 结算会员开立、更名、更换或者注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凭交易所签发的专用通知书到期货保证金
存管银行办理。
第二十六条 交易所、结算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签订期货保证金存管协议。
交易所有权在不通知结算会员的情况下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收取各项应收款项,
并有权随时查询该账户的资金情况。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对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结算会员设立明细账户,
按日序时登记核算结算会员的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二十八条 结算会员对客户、交易会员存入结算会员保证金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客户、交易会
员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客户、交易会员的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二十九条 交易会员只能委托一家特别结算会员或者全面结算会员为其进行结算。
第三十条 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
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第三十一条 交易所在银行开立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对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进行专户管理。
结算会员应当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用于与交易所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之间进行结算担
保金缴纳、调整的资金划转。结算担保金缴纳、调整的标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交易所在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下为每一结算会员设立明细账户,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规
定进行管理,所得收入在扣除必要费用和税费后依照相关规定返还结算会员。交易所按照季度核算每一结算会员
的结算担保金变化。
第三十三条 结算会员开立、更名、更换或者注销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应当凭交易所签发的专用通知书到指定
银行办理。
第三十四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第三十六条 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为人民币

200 万元,应当以自有资金缴纳。交易所有权根据市

场情况调整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标准。
第三十七条 交易所根据结算会员每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中的货币资金部分,以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在每年的

3 月下旬、6 月下旬、9 月下旬、12 月下旬将利息转为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

具体执行利率由交易所确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十八条 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买卖成交后,交易所根据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持仓合约价值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 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结算会员向客户、交易会员收取交易保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交易保证金的标准。
交易会员向客户收取交易保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收取交易保证金的标准。
第四十一条 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照当日结算价对结算会员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进行清算,
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者减少结算准备金。
结算会员在交易所结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按照前款原则对客户进行结
算。
第四十二条 交易所根据当日成交合约按照规定标准向结算会员收取手续费。股指期货的手续费标准为不高于成
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交易所有权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四十三条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
点后一位。
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
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
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作为当日结算价。
合约当日无成交的,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当日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
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的合约。合约为新上市合约的,取其挂
盘基准价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为当日交割合约的,取其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根据本公
式计算出的当日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