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还规定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
费者合法权益
,未采取必要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要求其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
孙军工解释
,商家入驻网络交易平台通常要支付不菲的入场费,具备先行赔付的条件,在网络交易平台提
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
,其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明
知侵权而放任自流
,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则构成共同侵权。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认为
,这样规定一方面适度分担了行政监管机关的执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
“
广大网购者提供了一条更为便利和有效的救济途径。 毕竟相较于向网络上的侵权商户索赔
,向网络交易平
”
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是更为现实的选择。 王利明说。
孙军工表示
,实践中,消费者与食品、药品的经营者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些食品、药品的生产者、
“
”
销售者以 霸王条款 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
,《规定》第 16 条规定:“食品、药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
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
,
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 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
定
,消费者依法请求认定该内容无效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
,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相关规 定
,
“
”
请求人民法院认定 霸王条款 内容无效。
此外
,司法解释为遏制食品认证机构进行虚假认证,
“
规定 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
,造成消费者
损害
,消费者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食品认证机构因过失出具不实认证,造成消费者损
害
,消费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