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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所从事职业的工作不够吻合,难以达到考试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执业药剂师资格考试中,
应结合药学实践,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执业药剂师,采取分门别类的针对性考试,
以达到学以致用、考以致用的目的。
  执业药剂师制度是国家对药学这一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公共利益的职业化从事这一
职业的技术人员实行的一种职业准入控制。执业药剂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剂师获得
执业的必备条件之一。但目前,还普遍存在继续教育中的

“工学”矛盾,甚至有的单位不支持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这一制度还没有引起社会和执业药剂师高度重视。笔者认为:应该在有
关法律中,强调继续教育的强制性和执业药剂师地位的必要性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
明确其职责,才能以法管药,依法执业。
  

2.3 盘活执业药剂师存量,引导合理流向:执业药剂师的执业活动涉及人民的健康和生

命安全,这也是社会对药学职业的期望。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药剂师对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
服务质量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执业药剂师一方面数量不足,分布失调,另一方面,一
些地方的执业药剂师资源闲置。政府部门应采用动态的执业药剂师使用政策,盘活执业药剂
师存量,引导执业药剂师向最需要,也最缺乏执业药剂师的药品零售领域流动,配套相关
政策,积极鼓励执业药剂师到中西部地区执业。同时,鼓励更多的药学技术人员加入执业药
剂师行列,迅速壮大执业药剂师队伍,确保我国药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2.4 加强执业药剂师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是特定社会伦理思想和社会期望在职业行

为中的具体体现,是调整职业人员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和规范。在现代社会中,药剂师和
医师一样,所从事的是与人类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的职业,药剂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
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
  因此,加强执业药剂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刻不容缓。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舆论的宣传
与社会的广泛监督,依法管理,规范药剂师的行为,充分发挥药剂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真正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为职业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其次,作为执业药剂师,一方面要遵循各种药事法规对其职业行为的约束,主动、自觉地履
行执业药剂师的职责。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教育和学习,不断加强自身执业药剂师修养,要
树立对病人与公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药学职业负责、对其他卫生人员负责的责任意识。再
次,要刻苦钻研,掌握最新的药学技术、信息和知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