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金融期权的价值分析
金融期权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易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
种金融工具的权利。具体地说,其购买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就获得了能在规
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
金融期权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在期权交易中,期权的买方为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
利向期权的卖方支付的费用就是期权的价格。期权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从理论上说,
有两个部分组成,即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5.1.1 内在价值
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也称履约价值,是期权合约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也就是期权的买方如
果立即执行该期权所能获得的收益。一种期权有无内在价值以及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该
期权的协定价格与其标的物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协定价格是指期权的买卖双方在期权成
交时约定的、在期权合约被执行时交易双方实际买卖标的物的价格。根据协定价格与标的
物市场价格的关系,可将期权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三种类型。
对看涨期权而言,若市场价格高于协定价格,期权的买方执行期权将有利可图,此时
为实值期权;市场价格低于协定价格,期权的买方将放弃执行期权,为虚值期权。对看跌
期权而言,市场价格低于协定价格为实值期权;市场价格高于协定价格为虚值期权。若市
场价格等于协定价格,则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均为平价期权。
从理论上说,实值期权的内在价值为正,虚值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负,平价期权的内在
价值为零。但实际上,无论是看涨期权还是看跌期权,也无论期权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处于
什么水平,期权的内在价值都必然大于零或等于零,而不可能为负值。这是因为期权合约
赋予买方执行期权与否的选择权,而没有规定相应的义务,当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负时,买
方可以选择放弃期权。如果以
t
EV
表示期权在
t
时点的内在价值,
x
表示期权合约的协定
价格,
t
S
表示该期权标的物在
t 时点的市场价格,
m
表示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则每一看
涨期权在
t
时点的内在价值可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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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时间价值
金融期权时间价值也称外在价值,是指期权的买方购买期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超过该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