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6 月 18 日 , 欧 盟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对 76/769/EEC 指 令 的 第 26 次 修 正 案
2003/53/EC,要求其成员国采取相应的措施限制 NP 及其聚氧乙烯醚在欧洲出售。其在附录
中明确说明除特定的情况如用于涂料印花的粘合剂等外,不允许出售或应用含
NP 及其聚
氧乙烯醚等于或高于
0.1%(质量分数)的产品,包括在洗涤剂、纺织和皮革等助剂中作为
组分应用的
NP 及其聚氧乙烯醚,并说明该指令自公布之日生效,成员国应在 2004 年 7 月
17 日前采取相应的措施。该法案于 2005 年 1 月 17 日起正式生效。
至此,从
1944 年 APEOs 进入英国市场算起,APEOs 的污染已经延续了 60 余年,从发
现
APEOs 的危害,到部分国家正式提出限用 APEOs,已经过去了近 30 年,全球已经向河
流排放了近
107 t 的 APEOs,但 APEOs 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国美国尚无全面限用 APEOs 的法
规,而且实际上大多国家和地区至今也没有停止使用。
上面提到的诸多法令法规都是指化学品及其复配物或配方中
APEOs 含量的限定,国际
上尚无对纺织品中
APEOs 限制的具体要求。目前,世界著名检测公司如 Intertek、BV、SGS
等均采用非公开的自建方法对
APEOs 进行测试。欧洲一些企业则参照关于
“禁用芳香胺”的
限量要求,规定纺织品上
APEOs 的最大限量为 30 ~ 50 mg/kg;而有些世界知名的大买家
如玛莎、
H&M 等甚至限定 APEOs 为零。这些限量要求已成为各生产商默认遵循的限量指标。
2 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与全氟辛酸(PFOA)
PFOS 是迄今世界上发现的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具有很高的生物蓄积性和多
种毒性,在环境中有高持久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在环境中聚集和在人体与动物组织中强烈
累积,既有可能进入食品链中,又会在较长时间内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潜在的危险
此外,
PFOS 不仅会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死亡,动物实验证明动
物体内含有
2 mg/kg PFOS 即可导致死亡,此外,因 PFOS 的远距离环境迁移能力而导致的
全球性污染也正日渐受到人们关注。
早在
2002 年 12 月,欧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召开的第 34 次化学品委员联合会议上
就将
PFOS 定义为持久存在于环境中、具有生物蓄积性并对人类有害的物质。
瑞典于
2005 年发布的 G/TBT/N/SWE/51 就旨在在全球性禁止生产和应用 PFOS。基于
PFOS 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有毒以及可以远距离环境迁移的特点,完全符合斯德
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定义特征,
2006 年瑞典联合北欧一些国家极力促成了将
PFOS 列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因而引起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全球限用 PFOS 及其衍生物的
呼声越来越高。
鉴于
PFOS 对人类和环境存在巨大危害,2000 年 5 月 16 日,3M 公司宣布自愿从 2001
年起逐步淘汰
PFOS 和与 PFOS 有关物质的生产。到 2000 年底,3M 公司这些物质的 90% 已
经停止生产,
2003 年初生产完全停止。
2001 年 PFOS 已被列入美国环保署持久性污染物黑名单之列,随后《优先采取行动的化
学品》和《远距离跨境空气污染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议定书》也将
PFOS 添加其中。
在技术贸易壁垒协定(
TBT)的层面上,丹麦在 2001 年出台了相关的 PFOS 检测监控
条 例 ;
2005 年 7 月 ,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发 布 国 际 贸 易 技 术 壁 垒 通 报 ( 通 报 号 :
G/TBT/N/SWE/51)TBT 通报。
2006 年 12 月 17 日,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联合发布《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销售及使
用的指令》(
2006/122/EC),该指令是对(76/769/EEC)的第三十次修订。2006 年 12 月 27
日,该指令正式生效,并规定
2008 年 6 月 27 日前欧盟各成员国将指令转为本国法规实施。
其对各类制品中的
PFOS 含量作了明确的限制规定。(1)产品成分配方中,如果 PFOS 的
含量大于
0.005%,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2)半成品或零件中含有 PFOS 的部分,如果
PFOS 浓度大于其总重的 0.1%;或者是纺织品或涂层材料上的 PFOS 浓度大于 1 µg/m2,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