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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是服务、引导和规范;市场由委托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中心以及设备监理机
构共同组成。这四个要素决定着设备监理制度能否建立、是否有效运行及被各界接受。

 

  四、完善设备监理工作的几点具体建议

 

  

1、政府部门应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监理市场。政府主管部门应进行认真调查

研究,从目前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外工程建设咨询监理的先进经验,推出合
理有效的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为设备监理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具体而言,
政府主管部门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健全完善、协调的监理法律法规体系,并制定解释统一的指
导性文件,为监理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依据,这些法律法规体系包括:改革现行监理单位
资质管理、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改革现行监理收费办法,合理测算监理成本,强化收费标
准的可操作性;改进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突出监理行业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不以报价作
为评标的主要依据;鼓励设备监理企业对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进行大胆改革,与国际惯例接
轨,适应国际市场运作规律。

 

  

2、明确设备监理的定位问题。设备监理虽然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也存在着过分强调

监督、弱化监理咨询和管理功能、与建设监理存在类同性、服务对象存在局限性等问题。这些
问题的存在显然制约了设备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对设备监理有
个重新的认识:设备监理是一种高智能化、高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为业主提供设备工程的
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服务,不仅仅是监督,还有咨询和管理的功能;明确设备监理服务的
对象,不仅是建设工程项目,还应包括纯设备的制造、维修、检测和验货等;服务对象不仅
是项目法人,还包括业主、总承包人、设备采购商、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政府部门等;明确设
备监理的行业应归属咨询服务业,其任务就是为设备工程提供各种服务。

 

  

3、加强监理机构的组建。建设监理的地点基本上集中在建设工地,便于集中管理。而设

备制造的地点则分散在各个制造厂家,造成了监理地点分散、无法集中管理的困难。鉴于此
种情况,可采取统设一个监理部与分设监理站的组织结构方式,监理站在监理部的领导下
工作。监理部负责对所有设备监理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对业主的联系工作;监理站分别设在各
制造地点,具体负责驻厂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依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面履行监理
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此外,因为设备制造除和本身的专业有关外,在制造过程中
还要涉及到如材料、焊接、结构、机加工、电气、防腐等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可以采取设
置常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相结合及实行巡检制度的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这方
面问题。

 

  

4、提高设备监理工作的及时性。一旦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对设备进行调试,以

免设备连续性的发生问题。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设备操作不当、防护失误以及其
他内外因素等,都会引起设备故障,所以,当处理该类设备故障时,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充
分询问故障当事人,了解故障发生的位置和过程,从询问结果中提取设备的使用、管理记录;
然后对故障进行综合性的客观分析,以分析结果为依据划分各方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最后
对设备进行维修,以最快的时间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最大程度的降低由设备故障给工程
所带来的损失。

 

  

5、加强设备监理队伍人才建设。现阶段设备监理人员主要来源于原从事设计、制造、施工、

检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其中包括数量不小的退休返聘人员。这些人虽经验丰富,但欠缺学习
能力,而且因年龄偏大,精力、体力受到限制。近年来,虽然一些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投身于
监理行业,给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但是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尽
快造就或引入一批有技术、会管理、懂经济、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既有丰富监理经
验,又有较强管理协调能力的学习型人才队伍已是当务之急。

 

  总之,我国的设备监理制度的推行还处在一个探索阶段,虽然是一种科学、先进的项目
管理模式,但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对行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解决好发展过程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