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财务管理总部、审计监察部。
6、考核
(一)日常检查
1、被考核单位于每周一报送上周回款汇总表及本周回款计划至企业管理总
部,企业管理总部
分送至法律事务部,财务管理总部、审计监察部。
2、检查小组
每周对被考核单位应收(逾期)款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作出记录。对于没有完成
上周收款计划的,检查小组应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欠款事项进行抽查,了解各级销售人员是否尽职尽责,
并予以记载。
3、由法律事务部作出书面检查报告,提出建议,经总裁批准后下发至相关部门。
(二)月度改进
公司的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应对应收款及逾期款的管理作出评价,评价意见分为:失控、基本正常、
正常、优良。对评价管理失控的应由总裁签署责令限期整改意见,情况严重的,应向董事长报告;管理优
良的,由总裁签署表彰决定;基本正常或正常的,应明确其改进方向,由会议纪要进行落实。
(三)季度总结
公司应对上季度应收逾期款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深层次分析影响
应收账款(逾期)款回款的原因,从公司层面思考经营管理中存在的
问题。对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确认为失控的情况应重点进行检查,对
整改效果好的应予总结推广,对整改无效或不愿整改的应进行专题研
究,进行必要的处理。
(四)年度考核
按《应收逾期款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进行考核。
生效考核由企业管理总部负责组织,行政方面的由人力资源管理总部
负责,经济方面的由财务管理总部负责。
二
○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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