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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在发现和抵御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发挥金融审计职能的途径
  (一)强化微观个体审计与宏观审计分析结合,提高金融审计的有效性
  除了关注单个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外,金融审计要发挥高层次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跨行
业、跨市场金融活动的审计方法,提示系统性风险隐患。除了在微观审计中发现带有规律性、
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还要在宏观层面分析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
陷,从而推动金融改革,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具
体而言,例如掌握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示产业重大调整和相关金融业风险状况;对银行业
中一些过热行业和高风险领域的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风险提示和问题揭露;系统开展
银行业等行业风险同质同类审计分析和审计评级等等,着力提升金融审计的有效性。
  (二)加大金融审计力度,扩大金融审计的覆盖面
  首先,拓宽审计的领域和范围。在审计对象上,充分发挥金融审计综合性监督的特点,
加大对商业银行审计力度,积极开展对证券、保险和信托等行业的审计,通过揭示跨系统、
跨行业的金融监管盲区,综合反映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的金融
行业存在的系统风险。
  其次,完善审计内容,坚持既要全面审计,又要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是指结合审计的目
的,对审计对象的业务、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审计。突出重点是指针对容易引发
风险的环节和因素以及经济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对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开展审计。
  最后,提升金融审计层次和力度,完善多层次的金融审计监督体系。除对金融机构开展
审计外,还应发现金融监管机构在体制、国家政策法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等方面的不足
和漏洞,为构建良好金融监管体系服务。
  (三)强化金融审计查处重大案件线索的能力,防范突出金融风险
  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案件线索是金融审计发挥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防范新
形势下突出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

2004 年至 2010 年,审计署共向社会公告了 269 件金融审

计查处的案件线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树立了审计权威性,有力地促进了金融机构
内部控制的完善,保障了金融业健康稳定的运行。新形势下,金融审计要紧随时代潮流,创
新查处方式和手段,扩大大案要案线索的核查范围,从传统的信贷诈骗转向非法集资、大规
模洗钱、地下钱庄、非法套现等新兴犯罪方式的查处,加强计算机审计在查处大要案线索中
的运用,防范突出的金融风险。同时,对大案要案件折射出的政策法规、外部环境、行业监管
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进行探究,从根本上达到促使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有效控制系统
性金融风险的目的。
  三、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框架下金融审计职能的发展建议
  (一)建立包括金融审计在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两者的密切配合对于金融业的风险控制和
稳健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应建立包括金融审计在内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金融
监管体系,加强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审
计机关与

“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在信息、决策、计划等多方面团结合作、交流沟通,充分利用

人民银行账户征信系统、银监会风险预警系统等监管单位资源;金融审计与监管机构建立定
期或不定期会晤、磋商制度,形成对金融体系的全面、有效监管,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金融系统的稳
健发展。
  (二)建立金融审计风险预警系统,规避系统性风险
  深化对金融审计工作成果的利用,尝试构建科学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首先,强化对金
融体系内部联系、宏观经济与金融体系以及经济金融跨国关联性的监测分析,建立系统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