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初,管理层人员中,监事长应将上年度的工作向监事会
作书面述职,其他人员应将上年度的工作向董事会作书面述职,需要
时接受董事会或监事会质询。
2.各位董(监)事(本人回避)根据述职情况分别给相关述职
人员打分,所有董(监)事的打分平均后即为该人员的考核得分。
3.奖励系数 P 的确定
90≤考核得分 等级为优 P=1.2
80≤考核得分<90 等级为良 P=1.1
70≤考核得分<80 等级为中 P=1.0
60≤考核得分<70 等级为合格 P=0.8
考核得分<60 等级为不合格 P=0
4.特别奖励(扣减)的确定
管理层人员特别奖励(扣减)事项,由董事长根据管理层人员的
特别贡献或过失情况提出建议,提请董事会审核后纳入绩效工资总
额。
第五条 对于一人多职的情况,应按不同职位分别考核后,取其
平均得分即为其考核得分。
第六条 薪酬发放
管理层人员的薪酬经董(监)事会确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发放,可以在当年底或次年初预支绩效工资基数的 50%,绩效工资总
额在年度董(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兑现结清。
第七条 对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的成员,董(监)事会可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