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积极有效地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新员工流失率的控制,尽快改善生产缺员状况,提升
产量,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规模效益的增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指标说明
指标名称:新员工流失率
绩效目标:(各个环节)控制在每批次
20%(含)以下
考核频率:每批次
评价方法:定量
权重(
%):按照相关部门及职位级别制定
信息来源:新员工跟踪表反馈信息
*若指定环节新员工流失率超出 40%,则相关责任人该批次绩效考核结果按 0%计,全额扣
除本办法绩效工资。
*若指定环节新员工流失率为 30%~40%(含),则相关责任人该批次绩效考核结果按 50%
计。
*若指定环节新员工流失率为 20%~30%(含),则相关责任人该批次绩效考核结果按 70%
计。
三、考核范围及操作说明
一)人资部
1、责任环节:面试录取→新员工实际参与培训
责任人:招聘专员、人资部长
2、 责任环节:1)新员工参与培训→培训教室课程中途流失
责任人:招聘专员、培训专员、人资部长
2)新员工完成培训教室课程→车间培训期员工流失
责任人:培训专员、车间跟踪培训专员、人资部长
专员工资总额
10%计入本办法绩效工资,人资部长工资总额 5%计入本办法绩效工资。即:
新员工在以上单个环节,流失率超出该批次总人数
20%,则相关专员及人资部长需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