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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类员工: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3 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对于副总、销售、行政、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

本部门人员进行评分;

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

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

Ⅱ Ⅲ

、 类人员适用)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及等级

绩效系数

95(含)以上

绩效特优(

A)

1

90-95 分

绩效优秀(

B)

0.8

80-89 分

绩效良好(

C)

0.7

60-79 分

绩效达标(

D)

0.5

60 分以下

绩效不合格(

E)

0.1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 30 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

级;

2.副总每月 29 日前对所属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3.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每月 27 日前对本部门人员上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评分,确定等级;

第十条:工资核算

1、

类员工与 类人员工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

      备注:其中各部门基本工资详见表一,由总经理确定该员工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