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 类员工: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3 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对于副总、销售、行政、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
本部门人员进行评分;
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
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
Ⅱ Ⅲ
、 类人员适用)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及等级
绩效系数
95(含)以上
绩效特优(
A)
1
90-95 分
绩效优秀(
B)
0.8
80-89 分
绩效良好(
C)
0.7
60-79 分
绩效达标(
D)
0.5
60 分以下
绩效不合格(
E)
0.1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 30 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
级;
2.副总每月 29 日前对所属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3.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每月 27 日前对本部门人员上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评分,确定等级;
第十条:工资核算
1、
Ⅱ
Ⅲ
类员工与 类人员工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
贴
备注:其中各部门基本工资详见表一,由总经理确定该员工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