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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

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

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本适合适用于经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本适合所管:

“公司”(或“集团”)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

业和参股企业。

1章  入职指引

个人资料

1、

加入万科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

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
印件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

表,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 姓名;

2)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 婚姻状况;

4)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联系人;

5)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

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

立即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报到程序

4、

接到录取通知后,要在指定日期到录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填写职员报

到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
包括:

1) 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2) 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试用与转正

5、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职员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

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
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6、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包括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职员可填

写《新职员基础在职培训清单》、

《新职员入职培训情况调查表》、

《新职员熟悉部门情况练习》

和《职员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人员须由总部财务部审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