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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国证券业的监管模式

 

  

  

1.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监管到集

中监管的过程。自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到 90 年代初期,证券市场处于区域性试

点阶段

,证券管理机构的角色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行担当。到 1991 年,除中

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国家体改委、财政部担当证券市场管理职责外

,还专门成

立了 全国股票市场办公会议

,由人民银行、体改委、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等部委

派员参加

,负责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管。1998 年 5 月 18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简称证监会)正式挂牌,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证券委

的职能并人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证券监管的职能移交中国证监会,地

方证券监管部门也改为以中国证监会为主领导。这样就消除了以前多头管理的弊

,

 

强化了监管职能和监管力度。

  

2.中国证监会主要职能部门。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机构监管部、上市公

司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稽查局

(首席稽查办公室)、法律部(首席律师

办公室

)、会计部(首席会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国际合作部、人事教育部和办公

厅。中国证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总部设在北京,全国范围内设有 36 个

 

证监局。

  

3.中国的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证券市场发

育程度和历史传统习惯不同

,随着证券市场监管实际的发展,各国证券市场监管

体制形成了不同的制度模式

,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集中型证券市场监管,自

 

律性证券市场监管和中间型证券市场监管。

  中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属于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1)

中国在长期的经济管理实践中

,可以发挥我们已经具有的集中管理经验的优势,

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

(2)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建设和各项

监管尚不完善。证券介意活动中经常出现投机过度

,信息披露是真,机构操纵,内幕

交易

,欺诈等违规现象,如果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权威性证券见过机构,就难以有

效地监管证券市场

,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平稳,高效运行。(3)中国证券从业人员的

素质较低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强,自律意识比较单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