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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四)安全设施与条件等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各项安全设施与条件都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存在较多的

不安全因素,同时,对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加以整改,提升绞车过卷

过放距离不够、非定重装载提升箕斗等不良现象,其客观上是因矿井设计没有达

到国家标准、新安全技术不够成熟,然而,主观上是煤矿企业怕投入更多的资金

 

 

  (五)安全基础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现阶段,因安全基础工作未落实到位,因此极易出现各种安全隐患或者是

违规的现象,另外,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在兼并小煤矿企业安全水准非常差。例如

某一小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矿井深度为

9000 米,企业在生产过程

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配备人员和必须的设备,这样一来,员工每天的工作

时间为

18

 

小时,长时间的超负荷工作侵害了员工的人身权利。

 

  (六)监察手段较少

  最近几年,我国出现了多次特大煤矿安全事故,这主要是因为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的监察手段过少或者是监察不及时导致的,同时,国家也对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相应的处罚。如果使煤矿企业停产进行整顿又会缺少一定的监督手段,吊

销相关证件的时间又很长,执行程序也非常麻烦,缺少矿井违法生产的法律手

 

段,这样一来,便出现了重大的安全事故。

 

  三、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认真贯彻和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

  全面、认真的落实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让人们真正认识到安

全生产的意义,从而树立 责任重于一切 的思想观念,从而增强安全监察工作

 

的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煤矿企业内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

放与管理。逐渐将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进行转变,同时要把好兼并小煤矿企业的

 

安全关,并从法律法规、资金投入、安全措施等深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实行定量控制欲考核

  煤矿企业在投入生产前,必须要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较大煤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