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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预算管理,控制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是建

 

筑工程预算管理的首要任务。

  目前,国内各界普遍采用的工程造价控制模式,是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

结合的模式。多年来,这种管理办法基本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强

化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初步做到了自成体系,管理有序,控制造价,

促进效益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现行的建筑工程

预算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存在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并已开始制约管理水平的

提高与发展。出现了工程造价失控, 三超 现象等问题。建筑工程预算中存在的

 

这些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工程预算定额更新缓慢。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尽管在不断补充和完善,

但还是远远跟不上市场价格变化与建筑材料更新换代的需求。由于社会的进步,

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不断涌现。编制预算时,需要经常进

行定额换算,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工程预算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定额

单价通常是以几年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统计为基础,并且新增补的定

额往往缺少代表性,这就造成了工程量计算取费的差错。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

取定方法,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不同水平的承包商依据同一定额

 

编制不同工程的价格,无法区别承包单位在不同地点、不同工程上的价格差异。

  二是行业法规不够健全。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的法制还不健全,政策还不配套

缺乏监管机制,导致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不规范操作现象严重,例如压价承包,

 

垫资施工,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等,严重阻碍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三是控制体系监控不到位。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仅能实现建设工程的局

部管理,导致工程造价失控, 三超 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在立项阶段就工程投资

估算不实,资金尚未落实就急于上项目,甚至编制虚假的工程概算;有些工程

 

在投资估算时未考虑动态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变动形成投资缺口。

  四是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随意性大。工程项目应该经过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

投资额度的审批程序,其工程造价的控制该按批准的投资额度,把工程建设实

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强调精心准备、科学合理

地组织实施,严格地监控。但很多建设单位急于开工。又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

对投资额度的要求,建筑标准的把握,设计深度的审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