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它是从财产保险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新险种,工程保险包括建安工程险、
设计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工程质量保修保险等。我国的工程保险发展至今不足三十
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一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法律法规不健全。尚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是专门的针对工程保险
的,导致开展工程保险无法可依。例如,保险费的来源未作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是由各
责任主体自主协商承担有关保险的保险费,这在客观上影响了各方投保工程保险的积极性。
二是业主、承包商以及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例如,从业主角度看,业主更
注重如何
“节约投资”,对风险考虑较少,缺乏系统的工程风险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工程
保险这一有效的风险转移手段认识不足,对施工阶段的风险大都想方设法的利用免责条款
以及其他苛刻条件转移给承包商,因而业主不愿为投保而多支付费用。三是保险公司的经营
水平不高。在目前我国工程保险市场上,缺乏素质较高的人才,懂得工程保险技术的人较少,
而既懂保险又懂工程风险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更少。保险公司在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的情况
下,对建设工程进行险种开发、风险评估、编制风险管理方案、检查监督等比较困难。此外,
工程保险行业内竞争不规范,把降低或变相降低承保费率当作主要的竞争手段,盲目压价,
致使保险费率较低,难以在国际再分保市场取得支持,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可能面临巨
额赔偿。四是保险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在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刚刚起步,中介机构的开业时
间普遍较短,经验还不丰富,一些中介机构虽然在工程风险管理领域提供了一些服务,但
其专业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规模等都有待提高。
二、加强通信工程保险管理建议
1.建立和完善通信工程保险的必要性
通信工程建设过程危险重重,所有的工程参与者都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在工程项目管
理中,应积极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尽可能预防和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信建设工程各参与方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保证自身利益,
就要想方设法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而利用工程保险获得风险保障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各风险责任主体通过保险转移风险,使在建通信工程发生风险损失之后,由保险公司组织
经济补偿,达到避免投资增加、稳定工程概算的目的。
近年来,通信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着规模大、复杂程度高、风险集中的特点。然而,通信工
程质量事故和施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在当今的通信工程建设领域,通信建设工程的风险管
理可以说是继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工期管理后的第四大管理目标。其中,通信工程保险制度
是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