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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撑板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

  

8.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夯(压)实;

  

9.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10.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的支撑;

  

11.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

半槽以上,再拆除横撑

;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13.支撑的施工质量要求: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 50mm,垂直偏差不大于 1.5%

  三、施工排水、降水

  施工排水、降水的目的:一是防止沟槽开挖过程中地面水流人槽中,造成槽壁塌方

;二

是开挖沟槽前,使地下水降低至沟槽以下。

  施工中常用的方法有:明沟排水法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法。

  

(一)基坑(槽)内明沟排水

  程序:开挖基坑至接近地下水位时,在适当位置设置集水井并安装水泵,然后在基坑

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使地下水经排水沟汇集到集水井并由水泵排出。

  排水沟底要始终保持比土基面低不小于

0.3m。排水沟应以 3%一 5%的坡度坡向集水井。

  挖土顺序应从集水井、排水沟处逐渐向远处挖掘,使基坑

(槽)开挖面始终不被水浸泡。

  

(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可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深井泵井点、电渗井点等。

  轻型井点降水

  

1.轻型井点系统的组成

  轻型井点系统由井点滤管、直管、弯联管、总管和抽水设备组成。

  

2.轻型井点系统的布置

  一般情况下,当降水深度

<5m,基坑(槽)宽度<6m 时,井点布置采用单排线状。

  当基坑

(槽)宽度>6m,或土质不良,渗透系数大时,宜采用双排线状布置。

  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可将井点管沿基坑周边布置成封闭环状。

  井点管应布置在基坑

(槽)上口边缘外 1.0~1.5m。

  四、管道基础

 管道基础由地基、基础和管座三部分组成。

  

(二)管道基础施工要求

  

1.铺筑管道基础垫层前,应复核基础底的土基标高、宽度和平整度。

  

2.地基不稳定或有流砂现象等,应采取措施加固后才能铺筑碎石垫层。

  

3,槽深超过 2m,基础浇筑时,必须采用串筒或滑槽来倾倒混凝土,以防混凝土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