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资源
开采权作价出资,但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
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
20%。
投资者以货币方式缴的资本金,其资金来源有:
(1)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经营性基本建设基
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
种规费及其它预算外资金
;
(2)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
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
(3)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4)国家规定的其它可以用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
竞争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试行通过可转换债券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方
式筹措资本金。
传统承发包模式
1.总分包模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
(如设计或施工)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符合要求的
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
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这样,业主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而不
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总分包模式中还有一种特殊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由于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同时,由
于合同数量少,使得业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商多层次协调的积极
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业主可以承担较少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由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
系,在承包商内部,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商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从而增加了
工程质量监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