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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

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指管理人员或者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

的关系。

(五)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和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

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

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知识点三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常见的建设工程债的种类包括:

(一)施工合同债 :发生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

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

(二)买卖合同债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买卖合同,主要是材料设备买卖

合同。

(三)侵权之债: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

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

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

A.无权代理

B.不当得利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2、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绝对权,相对权

D.绝对权,绝对权

3、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债的主体( )。

A.双方都是特定的

B.双方都不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