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
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指管理人员或者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
的关系。
(五)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和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
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
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知识点三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常见的建设工程债的种类包括:
(一)施工合同债 :发生在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
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
(二)买卖合同债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买卖合同,主要是材料设备买卖
合同。
(三)侵权之债:在侵权之债中,最常见的是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
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债的发生依据中,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自觉为他人管理
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是
( )。
A.无权代理
B.不当得利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2、物权和债权的性质分别可以表述为( )。
A.相对权,绝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绝对权,相对权
D.绝对权,绝对权
3、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债的主体( )。
A.双方都是特定的
B.双方都不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