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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权的条件: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

合法权利相冲突。

(四)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终止、无效

1、专利权人的权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权》另有规定的以外,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

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

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五)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1、申请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 2、专利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

之日为申请日,若申请是邮寄的,一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 3、专利审批制度:①初步审查

和公布申请

;

② 实质审查;③ 专利权的授予。

(六)商标权

1、商标与商标专用权的概念

商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为了使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

目有别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用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

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来表示的标志。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商标

专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2、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以及保护对象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具体权利。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

产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

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3、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