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外观设计权的条件: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
合法权利相冲突。
(四)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终止、无效
1、专利权人的权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权》另有规定的以外,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
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
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五)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1、申请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 2、专利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
之日为申请日,若申请是邮寄的,一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 3、专利审批制度:①初步审查
和公布申请
;
② 实质审查;③ 专利权的授予。
(六)商标权
1、商标与商标专用权的概念
商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为了使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
目有别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用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
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来表示的标志。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商标
专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2、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以及保护对象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具体权利。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
产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商
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3、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