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
量清单计价已是大势所趋。工程量清单计价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
,其思路是
“统一计算规则 ,有效控制数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
”
竞争形成价格 。所以
,有一个完善、合理的计算规则,对建筑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就显得十分重要
,但是以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存在很多有争议的地方,为了解
决这些问题
,200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制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设面积
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以下简称《规范》),并规定自 2005 年 7 月 1 日
起执行
,这充分标志着国家对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3.1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与规则的比较
3.1.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
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m 及以上者计算
全面积
,高度不足 2.2m 者计算 1/2 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净高超过 2.1m 的
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 1.2m~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规则规定: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
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未明确利用坡屋顶内空
间时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另外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比规则更加突出了高度在建
筑面积计算中的控制作用
(高度在 2.2m 以上者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m 者
计算
1/2 面积),还有很多部位的建筑面积均是依据其净高分 3 类(净高超过
2.1m 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2.1m 的部位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m 时不计算面积)进行计算,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等。
3.1.2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
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层高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转规则规定
: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
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由比较可见
,《规范》将多层建筑物按其层高,以 2.2m 为界分两类进行
计算
,而规则并没有突出层高高度在计算建筑面积中的作用。
3.1.3 立体书库和立体仓库与立体车库的计算《规范》规定:立体书库、立体车
库、立体仓库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