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
”
(五)薪酬收入坚持 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的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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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和谐。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
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初步确定薪
酬的管理机构。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参考公司制定的《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八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保险福利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二)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
钩;
(三)绩效工资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
核结果和等级确定。
第九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
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述标准得出结果进行一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