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的保证。
2. 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必须自行配备,并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
工和管理,负责全部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由甲方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效果图,乙方负责
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
联系,方能对施工项目进行修改。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验
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
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 工程保修期
十二
个月,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
不当等因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
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第五条 安全生产约定
1. 甲方应提供施工条件应保证电气线路、自来水等畅通。乙方在施工中应采
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城市
管理部门的规定。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乙方应注意电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
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