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仲裁调解(可强制执行)

(3)民间调解(不可强制执行)

(4)行政调解(不可强制执行)

提示:诉讼和仲裁的任何阶段都可以调解

二、证据考点解析

1、证据的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书证和物证的区别

(1)书证:思想内容

(2)物证:物品及其痕迹

3、视听资料

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

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证人证言

(1)了解案情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应分别出庭作证

(3)证人不能旁听

(4)同一案件中证人不能再以其他身份出庭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6、鉴定申请鉴定机构的确定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注意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

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7、应重新鉴定的情形

(1)鉴定程序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8、不予重新鉴定的情形: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