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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标价法是指以设备投标价为基础,将评定各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

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扣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采购机

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较多采用这种方法。

2.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

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运行期内各种后续费用

(备件、油料及燃料、维修等)较高

的货物时,可采用以设备全寿命费用为基础评标价法。评标时应首先确定一个统一的设备评

审寿命期,然后再根据各投标书的实际情况,在投标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内所发生的各

项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计算各项费用和残值时,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贴

现率折算成净现值。

3.最低投标价法

采购技术规格简单的初级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其他技术规格简单的货物,由于其

性能质量相同或容易比较其质量级别

;可把价格作为唯一尺度,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

者。

4.百分评定法

这一方法是按照预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各设备投标书的报价和各种服务进行评

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设备、材料合同价款的确定

在国内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中的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由招

标单位组织与设备需方签订经济合同,进一步确定合同价款。一般说,国内设备材料采购合

同价款就是评标后的中标价,但需要在合同签订中双方确认。

设备、材料的国际采购合同中,合同价款的确定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其具体价格条款应

包括单价、总价及与价格有关的运输、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各种捐税、手续费、风险责任的

转移等内容。由于设备、材料价格的构成不同,价格条件也各有不同。设备、材料国际采购合

同中常用的价格条件有离岸价格

(FoB)、到岸价格(CIp)、成本加运费价格(C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