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 479 号)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
定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 总
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
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
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
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
“
”
施工监理
)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
以下简称 其他阶段的相
”
关服务
)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
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 概算投资
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
(附表四) 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
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
1.0.6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旋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
容的价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表》
(附表二)确定,计费
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
直线内插法
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 1.0.5(2)计算出的施
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
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1.O.8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
额为工程概算中的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
。对
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占工程概算投资额
4 0%以上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安装工
程费全部计入计费额,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按
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但其计
费额不应小于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其相同且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于工程概算投
资额
40%的工程项目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
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 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工程
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 引进设备
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
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指
每个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范围的计费额。
1.0.9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