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纳税期限
(一)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
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
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增值税报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1.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1 日、3
日
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
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税款。
【提示】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三、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
县
(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
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
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
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
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非固定业户增值税纳税地点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地点
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
报关
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例题
·单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固定业户在其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