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④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
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⑤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
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累计超过 180 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提示:教材有误,考试应该回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规定, 纳税
人到外县
(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
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
(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
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
机关报验登记
;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 30 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
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⑥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
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
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例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 )。
A.领取了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某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异地从事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C.某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设备安装工程
D.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
E.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交承包费的承承包人
【答案】
ACDE
二、变更税务登记
(掌握)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 改变住所、经营地
点的
(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 改变经
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
④ 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 改变产权关系的;⑥ 增减注册资金的。
提示:变更登记补充内容: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
;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改变生产经营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