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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对无照户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④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

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⑤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

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累计超过 180 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提示:教材有误,考试应该回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规定, 纳税

人到外县

(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

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

(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

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

机关报验登记

;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 30 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

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⑥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

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

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例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  )。

A.领取了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某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异地从事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C.某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设备安装工程

D.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

E.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包人上交承包费的承承包人

【答案】

ACDE

二、变更税务登记

(掌握)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 改变住所、经营地

点的

(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 改变经

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

④ 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 改变产权关系的;⑥ 增减注册资金的。

提示:变更登记补充内容: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

;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改变生产经营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