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导则或特性文件。
2.标准化的概念
标准化: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使
用的规则的活动。
3.我国标准体制
标准体制主要包括标准分级和标准性质两方面内容。
4.标准分级
所谓标准分级就是根据标准适用范围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层次。我国标准分
为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另外,自
1998 年起在四级标准之外,
又增设了一种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四级标准的补充。
(1)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的官方标准化机构或国家政府授权的有关机构批准、发布,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适用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是指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必须在全国范围内
统一的标准。我国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和组织草拟,并统一审批、
编号和发布。
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
“GB”(“GB/T”)、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
发布的年号三部分组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指中国全国性的各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
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
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在相应
国家标准实施后,行业标准自行废止。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年号组成。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对没
有国家标熬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和卫
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
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实施后,地方标准自行废止。
地方标准的代号,由汉语拼音字母
“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