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了解患者在出现某些症状时的环境、感受、频率、对患者的影响、应对方法以及对
症状的认识等情况。
(3)避免诱导式提问。
(4)注意构筑综合征:医生应当掌握临床常见的综合征的症状组成,但在精神检查中
不必按照综合症的症状次序机械的一一予以询问。医生在听取患者讲述时,心中要有相关
症状的基本概念,如果发现一个综合症里面的某个症状,就应该考虑到是否还有相关的其
他症状,如果患者没有提及,则在医生主导时通过提问来进行澄清。
3.结束阶段。
结束阶段的基本任务包括总结和核实、必要的解释和鼓励、提供今后交流的途径等。
结束阶段做得好,患者会对医生的信任明显增加,完全可能在后来的晤谈中主动配合。
【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1.
以患者为中心的交流方式 晤谈者不应像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警察那样向患者提问,而
应是一个帮助患者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讲述个人经历的和病情体验的人。
2.
尊重和同情患者 医生要通过自己的行为和语言向患者传递了解和理解,让患者内心
产生共鸣。
3.
注意运用沟通技巧。
4.
“
”
检查 三不 原则 不陷入争辩,不轻易打断,不对患者所述进行法律和道德评判。
5.
注意重点内容的检查 精神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外表和行为;面部表情和情感反应 ;
威胁和攻击性的言语与行为;任何异常的肢体运动;言语;抑郁心境;焦虑;幻听;妄想
自知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