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二节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
1.诚实信用。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的原
则。恪守诚实信用,保持品行正直,毫无疑问是从业人员首先应当具备的职业操守。
《商业银
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应当遵循符合客户利益的原则。
2.守法合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的所有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材料,以及从业人员对客户投资情
况的评估和分析等,都应包含相应的风险揭示内容。风险揭示应当充分、清晰、准确,确保客
户能够正确理解风险揭示的内容。
3.专业胜任。从业人员应当具备
岗位
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从业人员必须有全面、丰富的知识,不仅要求十分熟悉本行业的各项产品和服务,而且
对个人理财涉及的其他金融领域,如
证券
、保险都能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对关联领域的知识,
如
税务
、法律,也都应有基本的素养,对国内外政治局势、经济走势有深刻认识。
4.勤勉尽职。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
岗位职
责
,维护所在机构的商业信誉。
5.保护商业秘密和隐私。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为客户保守秘密是一项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6.公平竞争。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7.职业形象。在金融从业人员职业形象塑造时应注意塑造权威的保守职场人员的职业形
象,恰如其分地衬托出自身的形象魅力。
二、从业人员岗位
职责
要求
1.熟知业务。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
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2.岗位职责。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
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
3.信息披露。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
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
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
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