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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异常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②关键人控制。客户决策和客户运作以内部人和关键人为中心,内部人能够轻易地控制
和操纵客户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极易出现偏离客户最佳利益和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
为。

  ③信息披露的实际质量难以保证。很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形式大于内容,甚至有时在
形式上亦未能达到要求。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缺乏对信息披露主体的有效法律约束机制; 二

是行政干预和资本市场缺乏足够的竞争

;三是客户内部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实施机制。

  

(2) 国有独资客户

  ①所有者缺位。目前,很多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企业虽然由原来的国有企业脱胎而来,
但仍保留计划经济的烙印,存在着事实上的所有者

“缺位”问题。

  ②行政干预。国家既是出资人,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通过若干政府部门分别实施的,
因此,难以避免政府两者角色混合,利用行政手段超越出资者职能直接干预客户经营决策
等问题,导致客户经营目标多元化。

  

(3) 民营客户

  民营客户的管理决策机制更多地表现为一人决策或者家族决策,其形式上的机构设置
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决策者个人或者家族的行为与意识代表了客户管理层的素质。管理者同
时是所有者,一旦客户负责人发生变故,容易出现群龙无首、后继无人或亲属间争夺继承权
和遗产的状况,因此而致使客户崩溃解体,此类案例并不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