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眼前仍无法看到指数,可辨手动。
3.光感
若在眼前不能辨出手动,可测光感,一般在暗室进行,用手电
光照射病人眼睛,病人能感觉到光,记为光感,若各方位光感都消
失,记为无光感。
三
.近视力检查
1.检查条件
用近视力表,检查距离为
30CM,照明要好,避免反光。
2.检查方法
与远视力基本相同,但可以调整距离以获得最佳视力。
3.视力记录
近视力应同时,记录视力和距离,正常视力为
1.0/30CM,若近
视力不良,则以最佳视力和距离记录之,如
1.0/15CM。
四
.视力检查注意事项
1.视力表挂高与照明应符合要求。
2.检查时遮眼应充分,但勿压迫眼球。
3.对儿童和老年人要耐心讲解检查的目的,方法并取得合作。
4.被检者要保持正直的姿势,勿倾斜,歪头或眯眼看视标。
5.检查视力应先查右眼再查左眼,先查裸眼再查矫正视力,红
眼病病人先查红眼一侧眼睛,以免另一只眼睛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