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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

“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

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
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

“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

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
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

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

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
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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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

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
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
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
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

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
(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
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 30 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

40 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

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

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
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
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

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
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

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