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 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

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的目的是进一步发挥邮电物资系统的主渠道作用,发挥

整体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省通信建设提供优质、价廉的物资。因此,无论采用何种

购销方式,都必须按照省局设备选型小组所确定的器材型号、渠道、价格进行采购。

 

集中采购

——对关系全网通信质量的关键设备器材,由省邮电器材公司根据各需要单

位所报计划汇总后,根据具体情况会同省局有关处室或省局指定的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各

邮电单位未经省局物资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不得直接向厂商或供应商采购属于

“集中采购

范围

”内的物资。

集中采购的范围

——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通信光缆、长途局用程控交换机、光

电传输设备、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分组交换设备、数字数据通信设备、通信电源设备、空调、电

报设备、通信传输和交换测试仪表、邮政机械和车辆及邮政营业自动化设备、数字微波设备、

会议电视设备。

统谈分签

——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相关处室与各邮电单位协商,形成总批量后

再与生产厂或供应商谈判,达成有关协议,然后由各单位根据协议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

供销合同,并报省邮电器材公司备案,省邮电器材公司做好合同的汇总平衡,并监督合同

的执行情况。

统谈分签的范围

——移动电话手机、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上),市、农话程控交换机,

调制解调器。

统购分销

——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由省邮电器材公司会同省局相关处室与各邮电单

位协商形成总批量

(并签订购销合同)后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合同,由生产厂、供应商或省

邮电器材公司直接向单位发货,在后省邮电器材公司与各单位结算。

统购分销的范围

——电话机、传真机、无线寻呼机、市话通信电缆(400 对以下)、用户交

换机及其它通信器材。

□ 移动电话手机

移动电话手机原则上由省局统谈分签,以达到控制渠道、控制价格、控制型号的要求。

若个别邮电单位利用地方优惠政策,进货价低于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可自行组织进

货,但必须

“三证”齐全[进口许可证(批文)、海关纳税证、手机入网证],并预先将进货情

况报省局物资管理处备查。

□ 利益共享

利益共享是为调动各邮电单位参与省局组织的规模订货的积极性,通过规模订货得到

的优惠,使各方共同得到合理的利益,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全省邮电总体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