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集团(董事长除外)的全体员工(不包括分公司,分公司参
照此方案另行制定)。
第
2条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
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
3条 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
的原则。
(一)公平性指公司员工薪酬水平要与所在地区生产制造业或同等规模的
企业类似职务的薪酬应基本相同;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的贡献成
正比。
(二)竞争性是指在社会与人才市场中,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
(三)激励性是指在公司内部各级职务的薪酬水准上,适当拉开差距,真
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
(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
第
4条 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
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
与物价水平。
第
5条 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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