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按台班计费方法。
3.2 租金的结算
短时间租用机械,租用完后
1 次结清。长期租用每月付当月的 60%,其余工程完工后 1
次结清。这种结算方法是单位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的信誉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结算方法为,短时间租用机械,在租有机械起运时,租用方应根据合同
规定的机械租用起止时间,预付租金的
1/2。工作一半时间,付清剩余的 1/2,到最后结算时,
多退少补。长时间租用机械,先预付
1 个月的租金。以后每工作满 1 个月预交下 1 个月租金,
最后结算时,多退少补。
3.3 机械运输
机械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日期将机械修整好,并准时赴调,租用
单位按规定日期办理运输,负责机械运输途中的安全,并承担调往运费。返回运费由出租方
负担。
3.4 机械维修
机械在工地出现故障维修以及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协调所需人员、车辆(仅限工
地到住地)及场地等。机械维修期间不计租金。
3.5 工作记录
为便于租金结算,随机人员和承担方技术员每天都要填写工作记录,并双方进行核对
签字。
3.6 出租方责任
(
1)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准时提供机械。
(
2)出租方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的机械应符合约定标准。同时,出租方应保证使承租方
按约定使用机械的权利。
(
3)租用期间修理及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
4)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应退还押金或其它担保物。
(
5)对于租用机械的负担,如税金等费用全部由出租方负担。
3.7 租期变更
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因工程需要取消合同时,应提前
10 天通知租用方,机械调回费用
由出租方承担;租用方需提前终止合同时,亦应提前
10 天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将机械送回。
3.8 合同签订
合同条款谈妥后,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双方均不得违约,如
有纠纷,由出租方仲裁机构仲裁。机械租用到期,租金结算清后,合同自然消失。
4 机械租用的优越性
(
1)充分发挥机械的潜在效益,提高了机械利用率。租用设备后,由原来对设备的无
偿占用变为有偿占用,占用时间越长,所付租金越多,从而促使租用单位在有效的时间内
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缩短租用期,以减少租金的支出。
(
2)避免了机构的重叠,降低了生产成本。由于租用机械由出租方维修,解除了施工
队后顾之忧,不需要再专门设置施工队维修机械,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
(
3)机械由出租方购置,减少和避免购置设备的盲目性以及设备和配件的储备,节省
了固定资产的投资额。租用还可以推动单位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和采用新技术的步伐。
(
4)强化提高了管理水平。由于租用单位管理比较单纯,领导注意力放在机械管理上,
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础管理,实行单机核算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
5)制约机制得到充分发挥。由于单位租用的是外单位和私人的机械,制约了工程项
目中容易出现的拼设备现象的短期行为。
(
6)租用机械设备可降低单位因设备陈旧而发生无形磨损及遭淘汰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