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混凝土搅拌:
3.2.1 根据测定的砂、石含水率,调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雨天应增加测定次数。
3.2.2 根据搅拌机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车皮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散装)、砂、石各个
磅秤的标量。磅秤应定期核验、维护,以保证计量的准确。计量精度:水泥及掺合料为±2%,
骨料为±3%,水、外加剂为±2%。搅拌机棚应设置混凝土配合比标牌。
3.2.3 正式搅拌前搅拌机先空车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装料搅拌。
3.2.4 砂、石、水泥(散装)必须严格按需用量分别过秤,加水也必须严格计量。
3.2.5 投料顺序:一般先倒石子,再倒水泥,后倒砂子,最后加水。掺合料在倒水泥时
一并加入。掺外加剂与水同时加入。
3.2.6 搅拌第一盘混凝上,可在装料时适当少装一些石子或适当增加水泥和水量。
3.2.7 混凝土搅拌时间,400L 自落式搅拌机一般不应少于 1.5min。
3.2.8 混凝土坍落度,一般控制在 5~7cm,每台班应测两次。
3.3 混凝土运输:
3.3.1 混凝土自搅拌机卸出后,应及时用翻斗车、手推车或吊斗运至浇筑地点。运送混凝
土时,应防止水泥浆流失。若有离析现象,应在浇筑地点进行人工二次拌合。
3.3.2 混凝土以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当混凝土为 C30,及其以下,气
温高于 25
℃时不得大于 90min,C30 以上时不得大于 60min。
3.4 混凝土浇筑、振捣:
3.4.1 构造柱根部施工缝处,在浇筑前宜先铺 5cm 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或
减石子混凝土。
3.4.2 浇筑方法:用塔吊吊斗供料时,应先将吊斗降至距铁盘 50~60cm 处,将混凝土
卸在铁盘上,再用铁锹灌入模内,不应用吊斗直接将混凝土卸入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