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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混凝土搅拌:

    3.2.1  根据测定的砂、石含水率,调整配合比中的用水量,雨天应增加测定次数。

    3.2.2  根据搅拌机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车皮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散装)、砂、石各个

磅秤的标量。磅秤应定期核验、维护,以保证计量的准确。计量精度:水泥及掺合料为±2%,

骨料为±3%,水、外加剂为±2%。搅拌机棚应设置混凝土配合比标牌。

    3.2.3  正式搅拌前搅拌机先空车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装料搅拌。

    3.2.4  砂、石、水泥(散装)必须严格按需用量分别过秤,加水也必须严格计量。

    3.2.5  投料顺序:一般先倒石子,再倒水泥,后倒砂子,最后加水。掺合料在倒水泥时

一并加入。掺外加剂与水同时加入。

    3.2.6  搅拌第一盘混凝上,可在装料时适当少装一些石子或适当增加水泥和水量。

    3.2.7  混凝土搅拌时间,400L 自落式搅拌机一般不应少于 1.5min。

    3.2.8  混凝土坍落度,一般控制在 5~7cm,每台班应测两次。

    3.3  混凝土运输:

    3.3.1  混凝土自搅拌机卸出后,应及时用翻斗车、手推车或吊斗运至浇筑地点。运送混凝

土时,应防止水泥浆流失。若有离析现象,应在浇筑地点进行人工二次拌合。

    3.3.2  混凝土以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当混凝土为 C30,及其以下,气

温高于 25

℃时不得大于 90min,C30 以上时不得大于 60min。

    3.4  混凝土浇筑、振捣:

    3.4.1  构造柱根部施工缝处,在浇筑前宜先铺 5cm 厚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的水泥砂浆或

减石子混凝土。

    3.4.2  浇筑方法:用塔吊吊斗供料时,应先将吊斗降至距铁盘 50~60cm 处,将混凝土

卸在铁盘上,再用铁锹灌入模内,不应用吊斗直接将混凝土卸入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