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空心砖墙在地面或楼面上先砌三皮实心砖,空心砖墙砌至梁或楼板下,用实心砖
斜砌挤紧,并用砂浆填实。
3.5.4 空心砖墙按设计要求设置构造柱、圈梁、过梁或现浇混凝土带。
3.5.5 各种预留洞、预埋件等,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避免后剔凿。
3.5.6 空心砖墙门窗框两侧用实心砖砌筑,每边不少于 24cm 。
3.5.7 转角及交接处同时砌筑,不得留直槎,斜槎高不大于 1.2m。
3.5.8 拉通线砌筑时,随砌、随吊、随靠,保证墙体垂直、平整,不允许砸砖修墙。
3.6 冬雨期施工:
3.6.1 冬期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砂子不得含冻块。
3.6.2 空心砖表面粉尘、霜雪应清除干净,砖不宜浇水,适当增大砂浆稠度。
3.6.3 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应按冬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浆使用温
度不应低于
+5
℃。拉结筋、预埋件要做好防腐处理。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空心砖的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4.1.2 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4.1.2.1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平均强度不小于 f
m,k
。
4.1.2.2 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不小于 0.75f
m,k
。
4.1.3 空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砂浆饱满,立缝填塞密实。
4.1.4 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部位应留斜槎。
4.2 基本项目:
4.2.1 上下砖错缝,每间(处)2 皮砖通缝不超过 3 处。
4.2.2 接槎处砂浆密实,缝砖平直,接槎处水平灰缝小于 5mm 或有透亮缺陷不超过 5 个。
4.2.3 拉结筋、构造柱、现浇钢筋混凝土带均符合设计要求。
4.2.4 预埋木砖、预埋件符合规定。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6-11。
表
6-11
顶次
顶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查 方 法
1
轴线位移
10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墙体顶面标高
±15
水准仪和尺量检查
每层
5
用 2m 托线板检查
3
垂直度
≤10m
10
用经纬仪或吊线、尺量检查
>10m
20
4
表面平整度
8
用 2m 靠尺,楔形尺检查
5
水平灰缝平直度
10
拉 10m 线,尺量检查
门窗洞口
宽度
±5
10m 长拉线和尺量检查
6
5
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