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穿带线的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管路的走向及盒、箱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
施工图的要求。
3.4.2 穿带线的方法:
3.4.2.1 带线一般均采用 φ1.2~2.0mm 的铁丝。先将铁丝的一端弯成不封口的圆圈,再
利用穿线器将带线穿入管路内,在管路的两端均应留有
10~15cm 的余量。
3.4.2.2 在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可以在敷设管路的同时将带线一并穿好。
3.4.2.3 穿带线受阻时,应用两根铁丝同时搅动,使两根铁丝的端头互相钩绞在一起,
然后将带线拉出。
3.4.2.4 阻燃型塑料波纹管的管壁呈波纹状,带线的端头要弯成圆形。
3.5 放线及断线:
3.5.1 放线:
3.5.1.1 放线前应根据施工图对导线的规格、型号进行核对。
3.5.1.2 放线时导线应置于放线架或放线车上。
3.5.2 断线:
剪断导线时,导线的预留长度应按以下四种情况考虑。
3.5.2.1 接线盒、开关盒、插销盒及灯头盒内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 15cm。
3.5.2.2 配电箱内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配电箱箱体周长的 1/2。
3.5.2.3 出户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 1.5m。
3.5.2.4 公用导线在分支处,可不剪断导线而直接穿过。
3.6 导线与带线的绑扎:
3.6.1 当导线根数较少时,例如二至三根导线,可将导线前端的绝缘层削去,然后将线
芯直接插入带线的盘圈内并折回压实,绑扎牢固。使绑扎处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
3.6.2 当导线根数较多或导线截面较大时,可将导线前端的绝缘层削去,然后将线芯斜
错排列在带线上,用绑线缠绕绑扎牢固。使绑扎接头处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便于
穿线。
3.7 管内穿线
3.7.1 钢管(电线管)在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和破
损,均应补齐和更换。
3.7.2 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内吹入适量的滑石粉。
3.7.3 两人穿线时,应配合协调,一拉一送。
3.7.4 穿线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3.7.4.1 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
3.7.4.2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但以下几种情
况除外:
(a)标称电压为 50V 以下的回路;(b)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
无特殊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c)同一花灯的几个回路;(d)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
但管内的导线总数不应多于
8 根。
3.7.4.3 导线在变形缝处,补偿装置应活动自如。导线应留有一定的余度。
3.7.4.4 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当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管口处和接线盒中加以固
定:(
a)截面积为 50mm
2
及以下的导线为
30m;(b)截面积为 70~95mm
2
的导线为
20m;(c)截面积在 180~240mm
2
之间的导线为
18m。
3.8 导线连接:
3.8.1 导线连接应具备的条件:
3.8.1.1 导线接头不能增加电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