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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起步较晚,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上,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具体如下:

 

  

1.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窄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范围窄,一些高风险、政府管制多的地区不在承保范围内,如针
对石油机械产品出口的古巴、伊朗、伊拉克、苏丹、叙利亚等国不在承保范围内,科威特和委
内瑞拉等国,虽然承保但限额批复难度大、数额低。而这些国家是世界产油大国,是出口企
业力争的客户来源国,出口信用保险不能发挥其保障功能。

 

  图

1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2.出口信用保险费率过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平均费率基本上在

0.8%-1.0%之间,对东欧、南美、非洲等风险较大

的国家和地区,平均费率高达

2%[1]。过高的保费,超过了中小出口企业的承保能力。 

  

3.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方式单一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一个鲜明特点是采用了

“统保”的方式。从承保人的角度来看,这一

规定使承保面扩大,有利于分散风险。但从出口商的角度来看,尤其是中小企业,过高的保
额和费率,抑制了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4.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不够 

  出口企业对出口信用保险普遍存在着重视和运用程度不够的问题。对出口信用保险的作
用和适应范围、投保程序、费用水平、追偿程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多,不能充分发挥出口信用
保险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出口信用保险项下风险管理的对策

 

  

1.积极承保,进一步拓宽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领域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应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同时充实出口信用保
险市场风险基金,以此来提高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对高风险国家和买家的承保能力。充实风险
基金有效方式有:每年从出口信用保险创汇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在当前外汇储备稳定
增长的情况下取出一部分资金予以支持;引入国内外商业保险公司,与中外银行合作,经
营一些具备商业化条件的险种

[2]。 

  

2. 引入竞争机制,适度降低投保费用 

  借鉴英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私有化和法国出口信用保险

“双轨制”等国际先进经验,考

虑在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率先实行商业化,打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目前独家非商业化经营
模式,变垄断价格为市场主导价格,适度降低投保费用,使出口企业有更多的选择。

 

  

3. 积极促进险种创新,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灵活性 

  中国信保公司应积极进行险种创新,制定出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新
险种,改变单一

“统保”的承保模式。在出口信用保险中引入商业化市场竞争,是促进险种创

新的有力途径。

 

  

4. 与当地政府结合,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 

  与当地政府结合,通过演讲会、推荐会等形式,把出口信用保险理念、风险防范机制、操
作流程及政府给予投保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送达到企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促使
我国外贸的稳健增长。

 

  参考文献:

 

  

[1]赵雪燕. 我国中小企业利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融资问题研究[J]. 学术要论, 2012;3 

  

[2]唐金成,刘昕晰,秦丽丽,王珂.打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垄断模式的思考[J].区域金

融研究,

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