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haode ..
1.
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
建筑许可
1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2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已办理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
规划许可证
;
c)需要拆迁的,其
拆迁进度
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
建筑施工单位
;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f) 有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g)
建设资金
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
3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
内
开工,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4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
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
的
,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
建筑工程承发包
1 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并应按
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将共
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 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 但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
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4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
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
建筑工程监理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
书面通知
被监理的建筑施
工企业;
4.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和
群防群治制度
3)
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 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
合同法
1. 合同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2. 合同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
、
公平、诚实信用、合法
的原则
3.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 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 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1
与
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
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
资源稀缺
的少数商品价格;
3
自然垄断经营
的商品价格;
4
重要的
公用事业
价格;
5
重要的
公益性服务
价格。
2) 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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