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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及检查,分包队伍也经常不参加,对下发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整改,甚至拒绝签收。

 

  

6、现场文明施工较差,责任人及责任队伍不明确。 

  大部分项目未成立专门的文明施工队伍。虽然成立了杂工队伍,但没有专人指挥,项目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杂工作业,并开具工单,杂工作业内容比较杂,且
工单开具不统一。

 

  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除少数项目外,大部分项目的安全教育交底流于形式。直接由项目安监人员或工长把教
育交底资料拿给队伍现场负责人,让其给工人进行签字,最后项目收回,作为资料保存,
让项目安全教育交底工作失去意义,甚至交底内容和本项目、本季节都不符。

 

  企业对分包队伍普遍以罚代管。

 

  罚款只是一种手段,罚款过多会让其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造成工作的被动,增加安
监人员与员工、分包单位的隔阂,不利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针对路桥企业及项目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建立轮岗制,培养复合型人才 

  企业建立轮岗制,新员工入职后,

1~2 年内,在工程、商务、物资、安监等部门轮岗,

每三个月换一次,

2 年后,根据各岗位的表现及个人意愿,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要,设定

员工岗位。形成工程、商务、物资、安监等全系统的发展模式,一专多能,便于员工更为全面
的发展与成长。

 

  

2、建立合格设备租赁单位名册 

  企业对各区域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擦,确定合格设备租赁单位名册,每季度对设
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在分包队伍合同中,明确规定分包队伍只能租赁企业合格
名册中队伍的设备,租赁价格由分包队伍和租赁公司自行谈判。

 

  

3、落实分包队伍的准入机制 

  

3.1 从源头把关。新合作的队伍,要对其人员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进行详

细考擦,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同时,各队伍投标时,必须提供人员证件(电焊工、安全员、
项目经理、吊车指挥等)原件。中标后,原件由项目保存,直至工程结束。

 

  

3.2 同时每年对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成为合格队伍,并建立合格队伍

名册,如合格供应商名册、合格劳务队伍名册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考核不合格的,
不得再次承接企业所属项目。

 

  

4、划分责任区,明确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人 

  项目针对各作业队伍,划分专门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并对队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门
交底,签字确认。同时,成立专门的文明施工队伍,由项目生产经理或书记指挥,负责公共
区域的文明施工工作,每月发工资。当各队伍责任区域的文明施工未达标时,项目可要求整
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强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费用由责任队伍负责。

 

  

5、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议 

  项目每周召开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交底会议(建议邀请监理一起参加),会议持续时
间建议

10 分钟~20 分钟。当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如搭设脚手架、基坑开

挖作业,可专门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交底会议。

 

  当作业工区较长,人员全部集中起来有困难时,可分工区,安排人员到作业现场,对
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交底,确保交底到每一个人。

 

  

6、企业要奖罚分明 

  企业要改变

“以罚代管”的工作方式。孟子曰:“以善养人,然后服天下。”针对各队伍的

违章行为,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利用罚款所得,成立奖励基金,在日常检查过程
中,针对表现好的单位或个人酌情给予奖励。